3月16日清晨,海原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马某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的电话后及时出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赶到固原,及时将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郭某某控制。通过做思想工作,在郭某某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其主动履行了23942元的执行款,两案成功得以执结。
马某申请执行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郭某申请执行郭某某的儿子及妻子雷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两案中,郭某某一家三口均系被执行人,海原县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某某一家三口为躲避执行,弃家外出,下落不明。经执行人员多次查找未果,两案被迫于2008年7月中止执行。
2009年3月16日清晨,执行局的电话骤然响起,执行干警接到电话,马某急匆匆地说:“郭某在固原亲威家出现,你们赶快来执行!”执行干警电话叮嘱申请人马某,在不惊动郭某某的情况下监视郭的行踪。海原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执行人员,快速赶赴固原执行,嘱咐执行干警在执行中,要讲求执行方法,尽量和谐执行。执行干警顺利将郭某某控制后,通过大量做郭某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两案圆满执结。
为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马某向执行干警送来了题为“迅速出警执积案,和谐执行为人民”的牌匾,并激动地说“你们真是执行110,不是你们及时出警执行,我的钱啥时候才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