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和谐执行”理念 三项部署持续清积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
作者:张艳霞  稿源: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4-22 16:24:44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现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415日下午,中卫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市中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庭全体干警及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刘贵生副院长主持。会上,刘贵生副院长和中院执行庭庭长传达了自治区高院410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和全区法院第四次执行局长会议精神,安排了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已执结案件“回头看”的核查工作,部署了2008年未结执行积案的清理工作。刘贵生副院长还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并要求全市法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案件结案标准办理执行案件,并以该规定为标准对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回头看”核查工作,以迎接区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核查。

刘贵生副院长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对最近和今后一阶段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当前正值全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阶段,这次执行工作会议是我院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重要举措,尽管我市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率先完成了任务,但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全市执行干警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具体任务来对待,深入分析,认真思考,坚持以“和谐执行”理念破解执行难题,切实做到以学习促工作,使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会议结束后,两级法院分别提出了详细方案,迅速进入周密细致地执行清积行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