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卫中院上台领奖(右一)
滚滚寒流挡不住扑面而来的喜讯。在1月22日召开的全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自治区高院通报了对全区28个法院进行审判质效评估的结果。在全区5个中级法院中,中卫中院继2008年之后,再夺审判质效评估第一名。
为全面、公正、客观评价全区各法院工作,实现宁夏法院跨越式发展,自治区高院从2008年开始决定在全区法院开展审判质效评估工作。在2008年的审判质效评估中,中卫中院以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得分均为第一的好成绩,取得了审判质效评估综合排名第一的佳绩。面对来之不易的成绩,中卫中院党组并没有沾沾自喜,而是自加压力,务实苦干。2009年,中卫中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自治区高院“一、三、五”规划,按照“精管理、强素质、抓基层”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紧扣“五个基点”,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全市法院在受理案件上升14.87%,达到9682件的情况下,结案率达到了93.86%,案件执结率达到85.8%。二是紧扣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市中院在2008年干警“廉洁执法零违纪”的基础上,2009年又取得“廉洁问题零投诉”的好成绩。三是紧扣机制创新,破解制约法院发展的难题。创新制定了“常见案件审理(执行)要点”,提出了建立发挥政治优势,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审判社会效果评价机制,使法院的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定纷止争方面的作用更加明显。
2009年12月16日至28日,自治区高院组成四个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全区28个法院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审(执)结的刑事、民事、再审和执行案件进行了评查。这是自治区高院建院以来对全区28个法院开展的首次全面考核。在对中卫中院的评查中,评查组共随机抽查了133件案件,其中抽查民商事案件68件,刑事案件28件,执行案件30件,行政案件7件。评查组经严格评查后反馈认为,中卫中院在刑事、民商事案件审理中能做到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论证说理严谨,绝大多数案件处于优秀、良好。执行案件中能严格规范执行款物的发放手续和执结案件审批手续。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评查组认为中卫中院绝大多数裁判文书认定事实清楚,裁判结果明确,格式规范。
对全区法院的评查结束后,自治区高院经汇总打分,中卫中院在案件质量评查、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分别以93.3和96.56的得分位居全区五个中院第一,在裁判文书、审判公正、审判效果方面分别以94.07、97.28和91.01的得分位居全区五个中院第二,其中刑事、民商事案件的案件质量得分在90分以上的比率均值也分别以100%和82.67%的得分位居全区五个中院第一,最终以总分91.02的得分在全区五个中院排名第一。
“尽管我们连续两年取得在全区五个中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第一名的成绩,但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骄傲自大、沾沾自喜,要视成绩为压力,变成绩为动力,静下心来分析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刻领会马三刚院长的讲话精神,以昂扬向上、敢于争先的精神,以雷厉风行、脚踏实地的作风,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举措,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夺好名次。”面对成绩,中卫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乔生彪要求全体干警客观面对,不骄不躁,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同时,中卫中院党组根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提出在2010年要通过狠抓三项工作,使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狠抓廉洁,强化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二是狠抓质效,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三是狠抓基层,强化司法基础,进一步提高从源头化解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