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申诉信访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使申诉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中卫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完善申诉信访处理机制的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处理工作规定》,采取五项措施化解涉诉信访难题。
一是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中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申诉信访处理工作小组,指导协调全市法院的申诉信访工作,同时规定申诉信访管理工作由立案庭、执行庭具体负责。
二是配备专职信访人员。立案庭和执行庭各指定一名专职信访人员,专门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申诉信访日常工作,具体分工负责接待来访、登记来信、处理信访问题等,及时处理所有申诉来信来访,抓好对“每一件”申诉信访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三是实行申诉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申诉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包括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等各个环节,通过动态管理,在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推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申诉信访工作局面。
四是构建规范化、高效化、人本化的制度。建立健全申诉信访报告制度、申诉信访登记制度、院领导申诉信访接待日制度、申诉信访分工负责制度、申诉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申诉信访督办制度、疑难重大申诉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等规范具体的申诉信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