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法院四项措施全力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
作者:龚涛  稿源:中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5-10 9:34:25

今年以来,中宁法院执行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但由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等多种原因,导致执行工作效率不高。为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中宁法院决定自56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执行月” 活动,用好四项措施对历年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未结案件和今年新收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一是制定方案确定执行重点。结合中宁法院实际情况制定目标明确的实施方案,确定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自201056日至201066日实施,对历年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和2010年新收未结案件进行清理。

二是用足用活方法确保效率。设立执行110,向社会公开执行110电话,便于各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征求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曝光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实行“五加二”工作制和“白加黑”工作制,确保“集中执行月”取得实效。

三是人员、车辆、经费全力保障。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中宁法院从全院各庭室抽调精干力量与原执行庭人员组成八个执行小组,在原有三辆车的基础上再调配五辆车,在经费上全力保障。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执行氛围。为确保“集中执行月”活动为群众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中宁法院将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集中执行情况进展、执行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执行中好的做法等情况编发工作简报,为执行工作营造声势。同时适时邀请中宁电视台等媒体跟踪采访报道,达到执行一案,宣传一片,教育一片,震慑一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