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法院执行救助金 救了两个困难家庭
作者:李文科  稿源:海原法院  发布时间:2010-7-19 15:00:33

邻居俩因琐事大打出手,法院调解结案。但在执行中,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人生活极度困难。715日,海原县法院向申请人发放了1000元执行救助基金,解决了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救了两个困难家庭。

  20093月,杨彦忠与马天虎因琐事大打出手,致马天虎轻伤。马天虎诉至海原县法院,要求追究杨彦忠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该案经法院调解达成了协议,由杨彦忠赔偿马天虎各项经济损失2000元,马天虎放弃追究杨彦忠的刑事责任。

  案子虽然了结,但事情并未了结。在执行过程中,杨彦忠积极变卖了家里仅有的、最值钱的财产——四只羊,向马天虎履行了1000元,剩余1000元无法履行。经调查了解,杨彦忠家只有1间土坯房,两个孩子正在上学,还有1个嗷嗷待哺的婴儿,一家5口人挤一个炕,家中仅有的7亩旱地已多年颗粒无收,其自身也无一技之长,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很艰难。而马天虎由于家庭变故,家有5个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靠其打工维持,由于受伤已数月分文未进,本已债台高筑,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将剩余的1000元执行款视为“救命钱”。针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家庭情况,海原县法院启动执行救助程序,向马天虎发放了1000元执行救助基金。

  马天虎拿到救助金后感动不已,握住法官的手,哽咽着说,杨彦忠家家徒四壁,指望他赔偿希望渺茫,法院真是救了我们两家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