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中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刑罚修复论
作者:王意宏  稿源: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7-21 18:10:46

   近日,中卫中院召开刑一、刑二庭审判工作会议,对刑罚修复论实施以来的效果和经验进行了总结,并提出进一步认真落实刑罚修复论,使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

经过大家的办案实践和进一步的学习讨论,认为要贯彻落实刑罚修复论,继续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在送达起诉书时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主动了解被告人的财产状况,及时到银行、车管所、被告人家中等地查询被告人的财产,必要时可以冻结、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二是多接触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进一步释明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唤醒被告人的良知,让被告人认罪伏法,真诚的向被害方悔罪,并做好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的工作,最终取得被害方最大程度的谅解;三是及时将法院调查的被告人财产状况告知被害方,充分取得被害方对法院的信任,同时向被害方讲解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让被害方对判决有个心理预期,为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四是以各种方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力量进行调解,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从而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的怨恨和矛盾;五是征询意见法。在让被害人理解法院已经穷尽了所有追款方式、被告人已竭尽全力进行了民事赔偿后,询问被害方对案件事实、定罪量刑、民事赔偿等方面的意见,征求被害人对被告人的量刑意见,并复核谅解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做出双方都易接受的判决,真正做到息诉服判、案结事了。

上半年中院刑事审判庭受理的47件刑事案件,一审案件15件(上诉3件),二审案件32件,审结41件,结案率为87%。在刑罚修复论的指导下调解率达43%

主管院长对贯彻落实刑罚修复论的做法予以肯定,进一步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刑罚修复论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用足用活刑罚修复论,同时面对案件数量与日俱增、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情况,要积极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审判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规定今后每周例会学习制,认真学习讨论关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死刑证据规定等最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