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立执法档案 一人一档终身负责
作者:穆魁  稿源:海原法院  发布时间:2010-7-27 8:24:51

6月中旬区高院关于《宁夏法院干警执法档案实施办法》的文件下发后,海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干警执法档案初建工作提出了要求,由审监庭和政工科组织具体实施专抓此项工作,确保了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一是明确建档范围。对每位干警实行一人一档,按照区高院的通知要求,该院符合建立个人执法档案的共30人,其中法官21人、执行员5人、法警4人;二是明确建档内容。紧紧围绕队伍管理,据实记载干警审判管理、廉政建设、执法业绩等环节的客观情况,反映干警全面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形象、司法质量与效率等全方位情况;三是明确执法档案评定档次。领导小组年终对干警一年来的执法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等级,考评结果记入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四是明确管理责任。由政工科、审监庭负责全院干警执法档案的管理、收集和利用,各庭室负责人对本庭干警填写执法档案及时督促、把关。

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的目的,就是在加强干警队伍管理上做文章,管好用活执法档案。在档案的利用上,实行“三定”:即“以绩定档,以档定等,以等定用”,档案运用“三结合”:一是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评星、奖惩相结合。将执法档案的运用与干警切身利益有机结合,把执法档案所记载的情况作为考察执法干警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依据。每次干部评先评优或任用时,院党组首先要看干警的执法档案,把档案利用作为铁定原则。二是与执法质量考核评价相结合。以执法档案为载体,不断规范和完善执法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做到过程与结果并重,数量与质量统一,在全院上下营造一种以司法绩效论英雄的浓厚氛围。三是与执法责任倒查追究相结合。对有执法过错或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干警,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实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执法办案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干警,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