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稿源: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23 9:41:41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的规定,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中卫市两级人民法院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我们的工作,如发现我市两级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了五个严禁规定,可随时进行举报,法院将对举报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者。

    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电话: 0955-7072579

  电子信箱:zwzyjjz@163.com

  沙坡头区人民法院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电话:0955-7072122 

 

  电子信箱:sptqfyjjz@163.cm

  中宁县人民法院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电话:0955-5034188

  电子信箱:znjjz-2009@163.com

  海原县人民法院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电话:0955-4020644

电子信箱:jijianzumail@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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