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09)卫民初字第5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范月保与被执行人杨上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本院(2009)卫民初字第5-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事项,现决定查封被执行人杨上海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南街美利城市花园21号楼,上述房屋在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O九年二月一日